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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总体规模扩大 行业结构持续优化——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解读之三

阅读次数: 作者: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0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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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与2013年相比,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1](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数量有所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文化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但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创新活力不强,距离文化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不少差距。

一、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加,经营性法人单位增长较快。

全市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发展,各类文化单位大量涌现。截止到2018年末,我市共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497个,占全部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的9.0%,文化个体经营户10587户,占全部个体经营户的5.9%。与2013年末相比,法人单位数增长了59.2%,个体经营户数增长了18.8%。

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是推动全市文化发展的主体力量,2018年全市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148个,公益性文化事业法人单位349个,分别占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86%和14%,单位数较2013年末分别增长68.1%和20.3%。

二、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规模化经营企业数大幅增加。

伴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文化产业法人的资产规模明显扩大。2018年末全市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拥有资产137.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6%和18.6%。

全市达到规上(限上)标准的文化企业数由2013年的76个增长到2018年的137个,资产规模由34亿元扩大到60.7亿元,分别增长80.3%和78.8%,实现营业收入61亿元,比2013年增长23.3%。

三、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文化服务业成为新动能。

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加快,文化服务业发展势头强劲,一批劳动密集型文化企业消亡。2018年末全市文化批零业和服务业法人单位合计2103家,较2013年末增长近一倍,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73.9%;文化制造业法人单位394家,较2013年末减少23.6%,实现营业收入59.7亿元,同比增长1.6%,单位数减少较多的行业集中在水晶等工艺美术品生产、玩具制造和焰火鞭炮产品制造业。

四、就业总量总体稳定,文化服务业吸纳能力强。

文化产业因其行业覆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关联效应好,吸纳就业能力较强。截止到2018年末,全市文化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75万人,占全市二、三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4.7%;文化个体户从业人员2.99万人,占全市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的8%。文化服务业逐步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就业的主渠道,2018年全市文化法人单位中,制造业从业人员13950人,较2013年相比下降25.8%,批零业和服务业从业人员分别为1566人和11943人,较2013年末分别增长29.2%和40.6%。在文化法人从业人员中,制造业从业人员占比50.8%,较2013年末下降15.2个百分点,服务业占比43.5%,较2013年末大幅提高13.7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市文化产业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增长态势,各项指标逐年走高,但是也要看到,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发展不充分,部分传统文化行业发展处于瓶颈期,一些文化新业态行业[2]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推动文化产业从粗放式发展模式向高质量、高层次、精细化发展模式转换,仍需各方共同努力。

 

 

注:

 

[1]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2]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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