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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1341/202403-00001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机构简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1341/202403-00001
组配分类: 机构简介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机构简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3-04 16:31 来源:宣城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职能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统计局共计2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项。以市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宣城市统计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拟订地方统计工作规则,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宣传及贯彻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重大普查任务。

3、负责拟订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负责统一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5、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6、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考核评价结果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开展统计服务。

7、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经济运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对县(市、区)经济运行实行有效的监测。

8、协助县市区政府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协助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后监管。

2、部门统计调查监管。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市统计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市统计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市编办备案。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秘、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信息、督查督办、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

2、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5、协助管理市、县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

(二)人口社会统计科(农村统计科)

1、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工资统计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的统计调查、分析和研究工作。

2、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推行农村统计改革,督促检查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工作。

3、承担统计设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上岗培训。

5、承担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

6、协助农村贫困监测办公室开展贫困监测。

(三)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

1、负责全市工业统计工作。

2、直接开展市直工业企业统计调查。

3、收集、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调查数据,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评价和目标考核。

4、负责全社会能源消费统计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关能源调查的统计数据。   

5、负责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和民用车辆拥有量及公路、水运、航空能源消费等统计调查。   

6、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承担指导相关专业和部门能源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

7、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8、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1、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负责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

3、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4、开展统计分析。

(五)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

1、承担省对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市目标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等有关事项。

2、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咨询意见,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

3、负责汇总整理全市以及各县(市、区)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

4、负责编写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负责统计年鉴的编辑组织工作。

5、负责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

(六)核算和服务业统计科

1、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全市含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在内的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统计。

2、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核算工作。

3、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业等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服务业、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

4、负责归口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的服务业、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指导服务业、文化产业统计基础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服务业、文化产业综合性分析研究报告。

5、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的重点调查工作;承担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

(七)市执法监督局(法规科)

1、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

2、调查和处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

3、拟订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法治宣传工作;

4、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办公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52号政务中心12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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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张纯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