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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作者:信用宣城 信息来源:信用宣城 发布时间:2017-12-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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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宣城市2017年“文明创建决战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宣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诚信意识和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市场和社会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经济和社会秩序显著好转。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大力推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适时制定《宣城市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建设行业信息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建立和完善本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行业主体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行业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产品质量、企业信息公示、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信用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

3.打造信用工作品牌。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工作要求,坚持“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职能部门配合,金融行业先行,农户、中小(微)企业受益”的工作模式,不断升华“信用创建村—信用村—信用示范村”三级创建特色内涵,加强信用创建村、信用村、信用示范村管理,凸显信用示范村的示范效应,扩大农户受益面。拓展“应收账款+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各县、各金融机构为单位,依托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园区,建设中小(微)企业信用圈,通过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逐步扩大工作覆盖面。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行

协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经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农委、市财政局

4.构建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建成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平台)和“信用宣城”网站,实现市级各部门间信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县(市、区)信用信息平台及电子政务网平台无缝对接。根据《宣城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宣城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实施意见》等,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提高公共信用信息更新、查询、使用的数量和质量。继续开展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办)

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二)构建联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5.落实“红黑榜”制度。贯彻《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利用各种多媒体广泛公布“红黑榜”,推送至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市政务服务中心运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诚信“红黑榜”,市文明市建设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扩大诚信“红黑榜”发布范围,提高知晓度,增强共识,凝聚力量。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明市建设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6.完善行业发布制度。依法建立各行业部门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市工商质监局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红榜”、刊播虚假违法广告企业“黑名单”,市环保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药品企业“红黑榜”,市住建委发布建筑工程信用等级评价情况,市国税局、地税局发布企业纳税情况“红黑榜”,市文广新局发布出版物制假售假和侵权著作权企业“黑名单”。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单位门户网“诚信建设”专题、宣城市诚信网公布本行业“红黑名单”及制度。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工商质监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

7.推进联合守信优待和失信惩戒。在产品质量、企业信息公示、食品药品安全、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税务、银行、金融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制定联合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违法惩戒措施,加大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褒扬,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信贷支持、资金扶持、保证金优惠、优先办理资质评定、简化程序等。在重点领域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采取降低信用等级、限制市场准入、减少授信额度、行政处罚等措施硬性惩戒。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案例报送机制。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市建设办、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市人行、宣城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

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宣城海关、宣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网宣办、市总工会

8.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加快推动行业性、社会性和司法性惩戒,产品质量、企业信息公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失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整治结果、成效公之于众。

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

(三)开展诚信教育实践

9.加强诚信宣传力度。宣城日报、市广电台开设诚信宣传专栏,宣传诚信典型和各项活动,曝光不诚信企业和个人。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书和互联网等工具,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月推送不少于1条信用信息至宣城市诚信网、本单位门户网“诚信建设”专题,每月15日前自行公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并报送至市信用办。

主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行、市公安局

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10.弘扬诚信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行为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建设高标准市区诚信示范街,发掘宣传一批社会公认度高的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协同责任单位: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经信委

11.开展行业主题活动。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工商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食药监局等单位,重点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总工会

(四)深入推进共享发展

12.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坚持“235”发展思路和“六年并进、六城同创”活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人均GDP水平,降低单位GDP能耗,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我市综合实力。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

13.完善社会保障水平。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参保计划完成率。坚持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岗位,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建立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联络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责、加强配合。

(二)明确职责任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制定推进诚信建设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落实工作责任。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制定《宣城市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健全调度和通报等工作制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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