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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清单》要求,为切实做好宣城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市经普办建立成员单位工作提示制度,首次于9月5日向各成员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对各成员单位的9月份工作进行提示,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配合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二是对联系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协助做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通过发送提示函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压实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同心协力推进宣城市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