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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有关统计工作文件

阅读次数: 作者:宣城市统计局 信息来源:宣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8-11-02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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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市统计局召开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省统计局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及省政府印发的《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指出,《规定》是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确保统计改革发展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主动支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要以统计督察工作为契机,聚焦重点抓好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做好迎接督察各项准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努力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会议指出,《责任制规定》一年后重新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具体责任。要以更高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要以严格标准明确具体责任,做到守土负责。要以务实作风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守土尽责。

会议指出,出台《意见》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意见》是指导和推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统计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准确把握《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为什么要加强、加强什么、怎样加强”的要求,结合实际抓好具体落实。要发挥统计部门的作用,主动牵头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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