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0.3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较一季度提升0.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提高2.0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3位。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79.9亿元,同比增长8.6%,增速较一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4位。
按销售地域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2.8亿元,同比增长10.5%,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9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97.6亿元,同比增长11.3%,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9个百分点。
按消费形态分,餐费收入32.8亿元,同比增长17.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7%;商品零售247.5亿元,同比增长10.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