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市局坚持以严的基调、零容忍的态度多管齐下强化统计监督,持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法治环境有效改善。
一是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市委市政府印发《宣城市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责任清单》,明确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年度理论学习内容,确保每年学习不少于一次。2022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累计达30次,其中市本级4次。
二是加强统计机构与市委巡察协同配合。按照《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调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市委巡察机构将“统计监督发现的问题”纳入2022年度五届市委第三次巡察重要内容,推动巡察监督和统计监督的统筹衔接、贯通协同。
三是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放在核心位置,持续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2022年市统计局通过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入退库专项检查等方式,共对208家企业(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实现县域、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全覆盖。其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5起,立案5起,结案5起,共计罚款3000元。
四是持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主要负责人对年度县级新任统计局长开展统计法治谈话,对统计数据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县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监测核查机制》《宣城市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直接核查处理制度(试行)》,严格按统计法律法规对去年专项督查转办的企业立案查处,共计罚款16.4万元,切实增强统计执法震慑作用,强化数据质量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