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宣政秘〔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也是摸清我市经济总量,全面查清全市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全面客观准确掌握全市经济建设新进展的一次大型普查,普查结果将会是今后五年数据的核算基础。
《通知》明确,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分普查准备、普查登记、普查资料开发及总结三个阶段。
《通知》强调,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尤为重要,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市级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管统计,管行业管普查”的要求,深度参与“五经普”各项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园区设立相应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优配强普查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质效和水平。
《通知》要求,一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二是强化数据质量,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是创新普查方式,实现部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各渠道作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支持普查工作,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