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1:08

近日,宣城市为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事前指导。制定办案指引和操作规范,确保承办律师办案程序合法、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严谨、准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是强化事中监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与承办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庭审旁听活动,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等,适时开展受援人回访,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责任心以及后续的法律需求等。

三是强化事后评查。明确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归档要求和标准,法律援助机构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团队,定期对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受援人回访评价情况等,作为办案补贴差别化发放及对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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