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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传达学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宣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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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李平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联系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局领导张桂芳、赵刚、孙玲玲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实施办法》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的重要举措,对纵深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有重要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实施办法》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一要深化学习领会。坚持系统学习,将《实施办法》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统计法》等党纪国法及中央印发的统计领域重要文件精神一体贯通,通过专题研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与精神实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将《实施办法》纳入普法规划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题学习,并纳入党校干部培训课程;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推动《实施办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基层,全面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着力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三要狠抓贯彻执行。以《实施办法》实施为契机,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压实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持续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对统计造假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切实筑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

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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