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来源:宣城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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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城市统计局主要基本职能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统计局共计2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1项。以市政府网站当年公布的《宣城市统计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拟订地方统计工作规则,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宣传及贯彻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及重大普查任务。
3、负责拟订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4、负责统一组织全市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5、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6、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考核评价结果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开展统计服务。
7、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经济运行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对县(市、区)经济运行实行有效的监管。
8、协助县市区政府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协助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事业费。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后监管。
2、部门统计调查监管。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市统计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市统计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市编办备案。
二、市统计局基本概况
市统计局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和人口社会统计科(农业农村统计科)、工业交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经济运行考核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核算和服务业统计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统计调查信息中心、普查中心。人员编制情况:现有行政编制18人,事业单位编制17人,截止2016年底在岗职工28人,其中行政在岗人员18人,事业单位人员 10人;退休人员9人。
三、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市统计局2017年预算收入38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按照经济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7万元。 与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80.18万元和支出380.18万元比都增长了2.5%,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持平,原因是人员增资
1、机关运行维护费:2017年机关运行预算经费37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支出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
2、政府采购预算:2017年政府采购经费10万作为项目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网络维护设备采购等。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元月1日,我局公务用车1辆,隶属于我局事业单位调查信息中心,以及常用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等)。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
2017年,市统计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1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控制数8.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控制数6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公开表式见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