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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486288525Y/202204-000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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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15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4-15 08:48 来源: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快宣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议案

 

代表姓名:方钦榜

联系方式:1895630****

党派:中国共产党

工作单位及职务: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该件主办单位:市教体局

 

案由: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向城区集聚,全市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压力增加问题。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市虽然新建、改扩建了一些中小学校,但与快速增长的入学需求相比仍显不足。尤其是宣城市区一直存在着部分适龄儿童“上学难”问题,每逢新生开学季,城区大部分中小学校不得不采取扩班、挤占功能教室、超班额招生等办法满负荷运转;有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够就近上学,不得不选择到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就读。这些措施,虽然勉强保证了适龄儿童都能够有学可上,但明显存在不均衡、不公平的问题,与落实党中央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相对不足,而民办学校占比也较大(在全省属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宣州、郎溪、广德。各县市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由于县里财权事权是统一的,正在逐步推进。而宣州区由于没有规划权、土地收益权和建设管理权,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一直步履艰难。据调研了解,仅近期市区急需新建义务教育学校至少5所以上,而新建一所36个班额的学校,需要建设资金大约1个亿左右,完全靠宣州区财力难以实现。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凸显,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孩子上学问题是每个家庭首先考虑的问题,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迫在眉睫,这既事关民生改善,更事关城市集聚人口、吸引人才,本质上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案据:

1、198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提出要在本世纪初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明确了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儿童少年,都有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且明确了义务教育发展任务和政府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

2、2005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要围绕保障广大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切实解决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2012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保障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逐步降低班额标准,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

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凝聚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共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贯彻好中央、省委及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将义务教育发展纳入全市和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均衡布局,做到优先审批学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学校建设投入,确保义务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规模和人口增长的需要相协调。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目标考核,真正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市区义务教育发展,把解决市区“入学难”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照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建立有效畅通的协调机制,确保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稳步推进。

二、加强统筹规划,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教育事业发展,编制好与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的教育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强化学校布点规划实施,严格落实学校建设项目与住宅首期项目“三同步”制度(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在修编城乡建设规划时,同步规划学校布点,做到城市规划扩展到哪里,人口聚集到哪里,学校布局就跟进到哪里。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扎实开展规范民办教育专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按照《安徽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提出的5%控制比例要求,加快公办化进程。深化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或教师轮岗交流、无校籍管理等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实现受教育者权益公正公平。

三、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政策,切实做到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依法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虽然规定了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而第四十四条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因此,市区义务教育应当按照市、区两级事权财权划分,学校建设资金投入由市政府和开发园区为主承担(即:土地出让受益财政承担),宣州区政府主要承担正常办学的人员经费和学校运行经费。另外,市财政每年从收取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创新政府投入方式方法,如:把学校建设资金纳入片区开发项目,整体打包举债融资;也可以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委托开发商代建,工程完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等,从而健全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和方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