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1341/202211-0001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转发《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统办〔202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2 |
索引号: | 113417000032451341/202211-0001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转发《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统办〔2022〕13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2 |
统办〔2022〕13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开发区统计站,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确定的2022年统计基层基础重点工作任务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
2:宣城市2022年统计基层基础重点工作任务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方案
统计工作根在基层,统计数据实在基础。针对当前统计基础薄弱、基层统计能力还不能很好适应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的现实,为有效化解统计基层基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省统计局决定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三年活动,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其中将2022年定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范围
统计基层建设范围包括: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县级部门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各类园区、乡镇(街道)、企业统计机构(或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和专兼职统计人员,村(居)统计辅助人员。
统计基础建设范围包括:统计队伍建设(包括统计机构设立、人员配备、专业素质、业务技能等);统计工作制度机制(包括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工作保密制度、统计人员考核等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规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保障统计工作开展所需的条件(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行政和业务经费、统计信息化建设等)。
二、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一)基层统计队伍力量薄弱,流动性强。主要表现在:部分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专职不专班,兼职多、待遇低、人员变动频繁。企业统计人员多由本企业财务人员和代账会计兼任,存在部分人员履职能力不到位现象。
(二)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的职责和内容不熟悉,缺乏应有的统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基础性数据收集归纳不及时、基础性档案材料整理不规范。
(三)县级统计机构主动靠前服务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统计服务靠后,指导、规范企业统计基础的主动性不强,帮助企业解决统计困难有效性不足。
(四)一些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不高。主要表现在:依法统计意识淡薄,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机制不健全,统计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五)统计信息化保障能力弱。主要表现在:统计系统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联网直报企业网上操作技术性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网络安全隐患仍存。
三、主要目标
通过省、市、县、乡四级统计机构联动,持续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到2024年底实现基层统计“四个提升”目标。
(一)统计专业能力明显提升。
——基层专职统计人员占比大幅提升。
——基层统计人员统计知识和专业培训全覆盖。
(二)统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全覆盖。
——“统统知道”线上服务普及运用率大幅提高。
——无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2023年底前,在所有“四上”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四下”企业全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制度。
——“双随机”抽查主要统计指标差错率降低到10%以下。
(四)统计监督效果明显提升。
——统计督察实现市级党委政府和省直主要经济部门全覆盖。
——统计违法举报案件数逐年下降。
四、2022年重点措施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重点实施“两大工程”,建立“三项机制”。
(一)基层统计能力提升工程。
1.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基层统计职责任务,健全基层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开展统计人员派驻管理试点工作,由试点县(区)统一招聘统计人员,派驻乡镇(街道)、园区,经费、业务由县级统计机构直接保障管理。(责任处室:省局设管处、人教处,各市、县统计局)
2.建立多层次学习培训机制,举办统计系统“春训”培训班。开展多渠道的统计基本技能、业务知识和专题知识培训,突出培训效果。(责任处室:省局人教处、培训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3.推广完善“统统知道”平台,对统计业务实行线上自动问答、实时解答、视频讲解,为基层统计人员提供及时高效可靠的统计指导服务。(责任处室:省局办公室、科研所,各市、县统计局)
4.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端口植入主要统计指标说明“浮标”及统计培训视频链接地址,帮助“四上”企业提高报表填报质量。(责任处室:省局数管中心、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外处、社科文处、人口处、服调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二)统计基础质量提升工程
1.制定分专业、分企业规模的电子统计台账模板,开发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电子统计台账试点。推行乡、村两级农村电子统计台账,改进农村统计方法,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和县乡基础数据统计流程。(责任处室:省局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外处、社科文处、人口处、农村处、服调中心、数管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2.规范代账型企业统计基础,指导企业准确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上报的各项统计数据数出有据。(责任处室:省局设管处、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外处、社科文处、人口处、服调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3.开展规上工业企业使用财务软件摸底情况调查,在规上工业企业中推广财务软件使用,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全部规上工业使用财务软件。(责任处室:省局工业处,各市、县统计局)
4.选择部分县区开展限下商贸企业抽样调查统计规范化试点,完善抽样调查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各级责任,着力解决调查单位数据采集、资料保管、单位配合等问题,提高限下商贸企业数据质量。(责任处室:省局贸外处,各市、县统计局)
5.指导企业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研发统计原始记录整理及统计台账登记方法,做好研发辅助账资料归集。(责任处室:省局社科文处,各市、县统计局)
6.规范基层部门统计,指导基层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责任处室:省局设管处、执法监督局,各市、县统计局)
(三)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
1.全面实施“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组织省、市、县统计机构共同履行好辅导服务职责,定期通报辅导服务成效。(责任处室:省局设管处,各市、县统计局)
2.根据专业特点,制作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统计报表报送基本要领。(责任处室:省局设管处、工业处、投资处、贸外处、服调中心、普查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3.对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服务管理,强化县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靠前服务和精细化服务的意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纳统服务高效能手选评。(责任处室:省局投资处,各市、县统计局)
(四)基层统计人员依法治统意识能力提升和统计调查对象信用评级机制。
1.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对新任职统计人员开展岗前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推进“送法入企”活动,强化“以案示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责任处室:省局执法监督局,各市、县统计局)
2.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切实发挥县、乡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在一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保障源头数据质量。(责任处室:省局工业处、能源处、投资处、贸外处、社科文处、人口处、农村处、普查中心、服调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3.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探索建立企业统计信用评级机制,有效实现统计违法反面警示与诚信统计正向激励并重。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规范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处室:省局执法监督局,各市、县统计局)
(五)统计信息化提升和安全保障机制。
1.加大县乡两级统计信息化支持保障力度,优化统计网络建设,向乡镇(街道)统计机构适时开放联网直报平台权限。(责任处室:省局数管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2.整合数据资源,优化升级全省统计系统共享共用数据平台。(责任处室:省局综合处、数管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3.制订网络安全工作指导规范,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检查,编制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落实重要时期安全保障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保证统计网络安全稳定畅通。(责任处室:省局数管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4.增配专人专岗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加大网络安全培训。(责任处室:省局数管中心,各市、县统计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牵头工作由设管处承担。相关处室根据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的堵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专业攻坚活动方案。各地要细化落实举措,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保障。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地要将实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有效提升本地区统计工作能力水平。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统计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激发基层统计活力,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省统计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省统计局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纳入综合调研固定内容,及时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1.工业企业产值规范化及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2.农村统计“三改进一加强”工作方案
3.贸易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化方案
4.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方案
5.投资统计质量全流程管控方案
6.研发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方案
7.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方案
8.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案
9.网络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方案(试行)
附件1
工业企业产值统计规范化及能力提升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工业统计,提升企业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相关指标匹配度明显提高,确保高风险地区进一步减少。
二、重点任务
1.强化统计规范化。着力解决3812户企业产值统计不规范问题。
2.提升统计能力。一是督促2556户企业使用财务软件;二是指导新入库企业正确填报数据;三是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亿元以下企业正确填报数据;四是帮助统计基础薄弱的县(区)正确履行数据监管责任;五是赴浙江调研工业安卓系统应用情况。
3.提升相关数据匹配度。重点聚焦纺织服装、木材加工、酒及饮料、纺织、家具、农副食品加工等6个统计基础较差行业,确保应税销售额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稳步提高。
三、工作举措
1.坚持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采取不同措施,由不同主体实施。
企业产值统计规范化:一是在联网直报入口端植入产值统计说明“浮标”及工业统计培训视频链接地址(省统计局实施);二是赴浙江调研工业安卓系统应用情况(省统计局实施);三是一对一指导帮助(市县统计局实施)。
企业使用财务软件:一是分季度开展进度情况摸底调查(省统计局实施);二是督促所在地政府负责人推动企业使用财务软件(省市县统计局实施)。
新入库企业统计能力:督促市县(区)局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省统计局实施)。
部分行业统计基础差:一是建立县(区)统计数据质量红黄绿风险评级机制和数据质量通报机制(市统计局实施);二是在持续巩固与蚌埠市局机关党支部共建的基础上,与宿州市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共建合作(省统计局实施),同时推进市局工业科与县(区)局开展支部共建,解决数据质量问题(市统计局实施)。
2.建立包保制度。工业处每人包保2-3个市,市局和县(区)统计局同步安排人员配套,确保每个县(区)都有省、市、县三级统计人员专人对接,紧盯责任落实、工作成效,进行督查。
包保责任一览表
包保人员 |
包保市 |
张成美 |
合肥市、芜湖市 |
赵德军 |
蚌埠市、淮南市、宿州市 |
徐 群 |
马鞍山市、铜陵市、池州市 |
吕雪峰 |
淮北市、安庆市 |
储纤尘 |
黄山市、滁州市 |
刘 强 |
阜阳市、六安市 |
柏 林 |
亳州市、宣城市 |
3.加强督促指导。一是根据网报数据情况,省、市、县局开展现场核查;二是开展综合调研,省局抽查复核;三是继续落实红黄绿风险评级机制,将核查结果纳入所在市统计数据质量评估依据;四是将上述重点任务实施情况纳入全省工业统计年度评价内容。
附件2
农村统计“三改进一加强”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三改进一加强”为工作目标,强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县乡村各级工作标准和要求,提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改进统计方法,全面实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农业生产统计方法,不同主体分别统计,规范村级采集源头数据、乡镇加工推算、县区分类综合的业务流程。改进调查方式,入户采集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户数据,推行乡、村两级电子统计台账,规范源头数据采集和统计过程记录。改进审核模式,优化平台查询和数据比对模板,开展异常数据现场核查,加强数据质量流程管控。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农村统计能力,打造知农情晓农事懂统计的统计队伍。
二、行动措施
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统一规范县、乡、村业务操作,加强基层工作流程管理。
主要问题 |
工作任务 |
目标对象 |
统计方法不完整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分别统计,推算农户生产数据。 |
县级统计局,乡、村级人员 |
源头数据无依据 |
村级入户调查,以《乡、村级农村统计实务手册》为源头记录。 |
村级人员 |
统计台账不规范 |
全面推行乡、村农村电子统计台账,规范乡级数据推算和上报。 |
乡、村级人员 |
数据无审核上报 |
改进网报审核模式,加强现场核查 |
县级统计局 |
统计业务能力不足 |
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培训实效 |
县级统计局,乡、村级人员 |
(一)强化制度建设
制发县、乡、村各级工作制度,依据《安徽省农村统计报表制度》制订乡村两级实务操作手册和电子统计台账,规范基层工作流程。将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情况纳入各市农村统计专业考评。
措施 |
效果 |
实施单位 |
1. 建立《县级农村统计工作制度》 |
规范产值核算、县域统计及生产季节统计的组织管理和数据处理流程。 |
省局农村处 |
部分品种定报代年报,避免基层数据重复上报。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
规范基层表格式,不得以综合表作为基层表下发。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
2. 制订《乡、村农村统计工作职责》 |
统一乡级组织调查、数据整理、推算上报及资料保存交接等工作要求。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规范村级入户调查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户的源头数据采集方式、基础数据上报保管等业务操作。 |
||
3. 推行《乡、村农村统计实务手册》和电子统计台账 |
以实务手册为依据,收集、记录原始数据。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县级统计局 |
以电子统计台账为载体,上报、保存基础数据,减轻基层负担。 |
(二)强化培训指导
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创新形式,提高实效,畅通农村统计上下业务沟通和交流,做好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措施 |
效果 |
实施单位 |
1. 开展全面业务培训 |
组织省对县级、市县对乡村的跨级业务培训,就化肥农药统计、农村电子统计台账和实务手册、网报平台操作等开展全面培训。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2. 制作业务操作讲解短视频 |
针对基层业务问题,制作讲解短视频,推送“统统知道”,全年制作推送短视频不少于4条。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县级统计局 |
3. 重点培训 |
对县乡级新调整人员,一对一帮助指导 |
市县统计局 |
4. 编发问题解答 |
定期收集基层反映的业务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编发、及时更新农村统计业务问题解答。 |
省局农村处 |
(三)强化质量管控
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组织重点指标部门评审,加强数据全程管控,杜绝无依据上报和随意修改数据,确保源头准确、数出有据。
措施 |
效果 |
实施单位 |
1. 组织各级化肥农药数据部门评审 |
利用部门监测统计、第三方服务机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和数据确认,建立化肥农药统计部门联审机制。 |
市县统计局 |
对差异较大的市县乡及时查询核实,查验各市评审报告。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
2. 完善基层数据审核方式方法 |
完善网报平台数据审核公式,即时提示数据填报差错。 |
省局农村处 |
加强各期报表关联审核,及时发现逻辑性问题。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
研究建立分市、分县区复种指数、单产和结构调整变动动态模板,加强数据比对,核实趋势性问题。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
3. 组织数据质量现场核查 |
对差错率较高、异常数据频发地区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全程追溯数据生产流程。 |
省局农村处、市统计局 |
对数据核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成因,制定措施,杜绝无依据上报和修改数据。 |
市县统计局 |
(四)强化调研总结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各项措施实施及效果,了解各地乡村电子统计台账等规范化操作整体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创推示范乡镇,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措施 |
效果 |
实施单位 |
1. 创推农村统计基础工作示范乡镇 |
抓实规范化操作,鼓励基层结合实际的有效创新,每市创推一个农村统计示范乡镇。 |
市统计局 |
2. 问题清单管理 |
认真梳理和分析存在问题,整理调研发现问题清单,提出解决办法、建议,以点带面,逐条整改。 |
省局农村处 |
附件3
贸易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化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原则,建立限下抽样调查工作制度,着力解决限下抽样调查单位数据采集、资料保管、单位配合等问题,提高数据质量。
二、重点任务
1.开展试点,建立工作规范。制定《安徽省限下样本单位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选择部分县区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出台《安徽省贸易限下季度抽样调查工作规范(试行)》,规范样本单位数据来源,明确原始凭证保管方式、期限等。
2.提升能力,强化结果运用。加强对市、县(区)、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召开现场或视频会议、制作问题解答,提高基层调查人员调查能力和样本单位数据质量。强化对抽样调查工作质量和调查数据结果的运用,提高各地重视程度。
三、工作措施
1.建立统计台账。建立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限下贸易统计台账,开展统计台账填报试点,由辅助调查员上门归集数据,规整基础资料。根据样本单位情况,确定数据来源支撑材料,按月记录台账,确保做到“数出有据”。样本单位有健全财务制度的以利润表、营业收入明细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为基础资料,有健全收付系统的按月打印交易记录留存备查,无收付系统的由辅助调查员按周上门核实建立周记录。
2.建立工作规范。制定限额以下季度抽样调查工作规范,界定限下样本单位源头数据的生产、采集、整理、审核、填报、资料存档等环节的工作标准,开展流程规范化试点。明确档案保存以乡镇(街道)统计员为主,按期提取账务资料、支付信息和管理系统记录、核实记录留存备查,减轻限下单位统计负担。
3.做好样本轮换。按照国家统计局每季度样本轮换5%比例,优先支持试点县(区)样本轮换工作,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加样本可靠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服务调查对象。试点县(区)建立限下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人员包挂样本单位(户)名单,明确每户限额以下样本单位专人负责日常联系、业务指导、数据采集、规整基础资料,收集样本单位日常经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及时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在合理范围内的给予优先考虑和解决。
5.完善相关制度。根据试点情况,完善限下统计台账、工作规范,制发文件通知,在全省范围推行限下抽样调查统计规范化工作。制发《致限下统计样本单位一封信》,向调查对象宣传讲解调查目的、明确权利义务、强调数据保密原则,提高调查对象对抽样调查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6.加强业务培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梳理抽样调查工作和数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召开现场或视频市、县(区)限下贸易统计专业培训会,重点讲解调查技巧,交易数据与收银数据比对、税收数据与统计数据关系等内容。将限下单位抽样调查问题补充到《贸易统计问题解答》中,制作印发电子文档,供市、县(区)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学习参考。
7.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导向,修订《贸外专业业务评价办法》和《安徽省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将限下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纳入业务评价和数据评估体系,提高重视程度,明确工作方向。
附件: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工作目标及措施
附件
限下抽样调查规范工作目标及措施
工作目标 |
重点任务 |
工作措施 |
责任人 |
时间 |
1.建立限下抽样调查工作制度
|
开展试点,建立工作规范
|
制定《安徽省限下样本单位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包括对统计台账试填,工作流程规范试点。 |
沈国权 陈灵昕 |
2022年5月底 |
服务调查对象,建立限下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人员包挂样本单位(户)名单。 |
陈灵昕 |
2022年6月底 |
||
制定《安徽省贸易限下季度抽样调查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工作标准。 |
沈国权 陈灵昕 |
2022年11月底 |
||
制发《致限下统计样本单位一封信》。 |
陈灵昕 |
2022年11月底 |
||
2.提高数据质量 |
提升能力,强化结果运用 |
加强业务培训,制作限下单位抽样调查问题解答。 |
陈灵昕 |
2022年11月底 |
按季轮换5%样本,优先支持试点县(区)样本轮换工作,选择有收付系统及基础较好的单位。 |
陈灵昕 |
3月、6月、9月、12月 |
||
强化结果运用,修订《贸外专业业务评价办法》和《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 |
陈灵昕 张 巍 |
与全局业务评价方案修订同步、修订《贸易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3月底 |
附件4
规上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划定风险类别,实行动态管理,压实市县责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中、高风险企业占比明显下降。
二、具体举措
1.建立数据质量分类管理制度。对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调查单位实行数据质量分类管理,建立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数据库,视动态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数据库。
数据质量零风险的调查单位为A+类;存在不同程度数据质量风险的调查单位,依据风险高低划分为3个类别:低风险为A类,中风险为B类,高风险为C类。
初次划分依据网报数据与税务数据的差异确定,于2021年报结束后开展。网报数据与税务数据差异率(差异率=|网报数据-税务数据|/税务数据×100%)在10%以内的确定为A类、10%-30%的确定为B类、30%以上的确定为C类,无法获取税务数据的纳入C类管理。
动态管理依据各级统计机构数据核查差错率进行调整。网报数据与核实数据一致且统计资料健全的,调整为A+类;差错率(差错率=|网报数据-核实数据|/核实数据×100%)在10%以内且统计资料基本健全的,调整为A类;差错率10%-30%或统计资料缺失的,调整为B类; 差错率超过30%的,调整为C类。
2.精准实施统计业务服务指导。定期对中、高风险企业和新入库企业进行统计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资料归档,解决企业统计工作的疑难问题。
3.定期通报数据质量风险情况。依据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数据库汇总结果,按季度通报各市数据质量风险情况。
4.推动落实分类管理结果运用。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分类作为各级服务业统计机构对调查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原则上,对A+类调查单位不开展核查,对A类调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B、C类调查单位进行重点核查。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分类结果作为对各市服务业统计业务评价的重要参考,A+和A类调查单位占比较高的市在年度业务评价中适当加分。
三、组织实施
1.服调中心负责督促各市抓实数据质量分类管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取得实效,建立并定期维护数据质量分类管理数据库,做好相关工作资料归档,开展统计服务指导。
2.各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调查单位数据质量风险类别动态管理,通过数据核查、上门指导、业务培训等手段有效降低数据质量风险,及时上报数据质量风险类别动态调整清单,开展统计服务指导。
3.县级统计机构负责落实上级统计机构的数据质量风险类别动态管理要求,全面掌握辖区内各风险类别的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及时上报调查单位数据质量风险变化情况,开展统计服务指导。
附件5
投资统计质量全流程管控方案
一、实施全流程管理服务
(一)事前强化服务
1.开展投资领域统计服务“大比武”活动,统计人员主动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靠前服务,围绕集中开工项目和“双招双引”项目等重点项目纳统存在的堵点难点,做好跟进服务,提高纳统效率。(省、市、县统计局)。
2.梳理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内容,制定参考示范模版,提高各地区服务水平。督促市县局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并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省统计局)。
3.建立靠前服务和首次辅导工作台账。按照“清单化”和闭环管理要求,对靠前服务和首次辅导服务工作进行登记(市、县统计局)。每月统一汇总上报省统计局投资处(市统计局)。对各地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和通报(省统计局)。
(二)事中加强审核
1.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的即报即审即查工作,当月完成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进行重点审核(县级统计局)。加强数据监测,对数据波动较大的县区加大审核力度,对疑似问题项目开展现场核查(市统计局)。
2.做好月报期间查询反馈工作。对于月报期间国家统计局及省统计局要求查询的项目,及时通知调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联网直报平台报送填报凭证,认真审核填报凭证(市、县统计局)。汇总审核意见清单,按要求报省统计局投资处(市统计局)。对审核不认真、不负责、敷衍了事的市级统计机构将进行通报(省统计局)。
(三)事后抽检核查
定期抽取部分县(市、区)投资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省统计局)。组织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下个月月报前完成整改(市统计局)。对差错率较高地
(四)做好持续跟踪
建立疑似问题项目监测库,国家、省两级查询项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一并纳入疑似问题项目监测库,库内项目每月必审,材料必查。根据监测库项目情况,评定各地区投资统计数据质量风险等级(省统计局)。
二、提高部门协作水平
(一)建立与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依托“管行业必须管投资”考核机制,加大与部门沟通协作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行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省、市、县统计局)。
(二)加强业务知识交流。强化向部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和部门联合开展业务指导、现场检查(市、县统计局)。
(三)加强部门数据比对。每月对集中开工项目、“双招双引”项目等进行摸排、比对,精准识别项目未开工原因、针对性采取措施(省统计局组织,市县统计局实施)。
三、强化结果运用
(一)落实投资数据质量管控机制。继续执行“四项机制”;对数据波动较大且资料不可靠不完善的地区进行约谈;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开展连续检查;对服务过的项目资料进行实时管理,出现支撑材料不齐全、数据填报不准确等问题,纳入通报;继续完善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质量测评体系(省统计局)。
(二)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加大对靠前服务不到位、统计报表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向各市进行通报(省统计局)。
(三)加强工作落实情况评价。对各地制度执行、数据质量、靠前服务、部门联动和考评通报等方面工作进行评审,作为投资领域统计业务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省统计局)。
附件6
研发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企业研发统计存在的三个“不符”问题,确保研发数据应统尽统。
1.账表不符:企业填报报表与会计原始台账或辅助账中研发科目不符,报表缺少支撑依据;
2.账账不符:企业归集辅助账与财务软件中的原始数据不一致,拼凑痕迹明显;
3.表实不符:企业填报报表与实际开展研发活动相差较大,不具备开展研发的条件而填报报表。
二、目标单位
根据对规上工业,特、一级建筑业和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研发统计年报问题梳理,建立以下工作目标单位名录库,作为2022年夯实企业研发数据的重点工作库:
1.企业填报研发经费但连续3年未填报研发研发加计扣除减免费;
2.当年填报研发经费小于10万元;
3.研发人员少于5人但投入经费多于200万元;
4.新填企业填报研发经费;
5.低端行业(农品加工、食品饮料、木材等)企业填报研发经费企业;
6.年报中其他需要加以关注问题的企业;
三、工作举措
1.建立数据质量责任人制度。针对大多数市、县统计局研发统计任务分散在不同科室情况,要求两级统计机构明确研发数据质量管控的领导和专业负责人,切实责任到人。
2.建立年报周报制度。在年报上报期间,建立数据查询、审核周报制度,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即查、即纠,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3.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根据重点工作要求和日常掌握情况,省、市、县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常态化核查,完成实地核查300家左右。核查内容如下:
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填报依据,使用哪种财务系统,如何进行数据归集计算等,查看企业账表对应情况,企业是否有委外研发或合作研发的情况等;
②查看账表对应情况,通过了解企业财务账(辅助账)数据的登记、归集和计算方法,核查企业财务账与填报报表是否对应;
③企业研发项目情况,是否有规范的项目立项书或计划书、任务书、结题书等立项材料,立项材料内容与报表是否一致;
④企业申请加计扣除情况,查看加计扣除归集表或备案表,重点了解未足额申请加计扣除的原因;
⑤有专利申请的企业,查看是否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⑥企业参加统计培训的情况,是否参加的是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请企业统计人员现场操作登录平台以及填报数据。
4.加强结果运用。市、县要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错误数据及时进行修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行为按规定移交统计执法部门处理。
5.多维度结构化分析评估。要求市、县在年报期间要对本地数据微观和宏观方面开展具体分析评估。微观层面是针对企业研发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部门行政记录及相关统计数据,对企业研发年报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宏观层面是在结合企业研发年报历史数据、研发产出、政策情况、区域特点等,对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数据总量、行业、规模、控股类型等维度进行总体把握,确保主要统计指标汇总数据的匹配和协调。
6.评价、约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研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将质量结果纳入对各市专业指导,对疑似问题最多的后三位地区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机制,压实地方数据质量。
附件7
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攻坚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规范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向基层延伸,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统计基础,以高质量统计数据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县区能源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不能熟练掌握能源统计工作要领;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统计不规范;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的基础较为薄弱等。
三、具体举措
1.编辑《能源统计基层报表填报要点》。梳理近年来基层反映的能源统计报表填报中常见和共性问题,编辑《能源统计基层报表填报要点》,帮助基层统计人员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流程,指导企业统计人员规范统计。
责任人:麻丽敏、张志勇、刘艳丽、李跃传、高伟、李弦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开展“企业直通车服务”。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会同市、县(区)统计局深入新入库和统计基础薄弱企业,指导企业正确报数。
责任人:王维、麻丽敏、张志勇、李跃传、高伟、李弦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3.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按照国家统计局能源司的部署,积极推动能源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
责任人:省局能源处、各市县统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4.建立“基层观测点”。处里每名党员联系1家企业或基层统计机构作为“基层观测点”,每年赴“基层观测点”开展2次调研。督促市、县(区)统计局同步建立“基层观测点”,开展调研指导。
责任人:王维、麻丽敏、张志勇、李跃传、高伟、李弦,各市、县(区)统计局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推进
5.制作能源统计培训视频。选取部分重点行业,请统计能力强的企业统计人员录制统计报表填报过程,并将其纳入“统统知道”平台,供企业统计人员随时查询、学习。
责任人:王维、麻丽敏、高伟、李弦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组织合肥、马鞍山、芜湖和滁州4市试算2015-2020年碳排放数据,推动碳排放统计核算向基层延伸。选取1个市开展县区能耗季度核算试点,指导所辖县(区)统计人员编制能源平衡表,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基础。
责任人:麻丽敏、张志勇、高伟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附件8
劳动工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着力提高市、县(区)局劳资统计专业人员和样本单位报表人员对劳资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规范样本单位台账登记管理,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精准性。
二、主要任务
1.市、县(区)局劳资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劳资统计相关知识、数据审核的4种方法和国家局数据核查方法。
2.规上全部单位和规下抽样单位报表人员熟知劳动工资统计基本概念,掌握劳资统计方法,包括从业人员容易漏统的11类人、工资总额容易漏统的9种情况、工资总额容易多统的9种情况。
3.报表单位全面规范统计台账的登记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重点举措
1.强化人员力量保障
各市、县(区)局需统筹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根据任务情况适当增加人员力量(市、县区局实施)。县(区)需建立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动态信息库,并要求报表单位尽量保持报表人员稳定(县区统计局实施)。
2.加强专业基础培训
市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县(区)局业务人员和部门业务负责人关于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县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乡镇统计业务人员、重点单位统计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市、县区局实施),各级业务培训过程中要突出数据审核的4种方法:模板审核、程序异常值审核、关键字审核、加权拉动力分析审核。要对新增单位报表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及时对统计力量薄弱的单位和新上岗人员一对一指导(县区局实施)。
3.推进辅导服务机制
收集劳动工资专业基础业务资料,包括:制度、指南、课件、培训视频、审核错误解决方法等,合成“劳动工资专业统计电子化服务包”,精准服务新增单位(省、市、县区局实施)。注重指导与检查相结合,督促市、县(区)局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省局实施)。
4.推广电子统计台账
根据报表填报要求,指导报表单位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记账方法,并指导如何收集整理原始资料,协调解决记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规范做好电子统计台账登记工作(县区局实施)。
5.加强实地调研指导
重点关注数据异常波动、涉及核算行业、工资总额占比大的单位,按照国家局数据核查的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实地调研,其中省、市、县(区)局全年调研分别不少于40家、40家、60家(省、市、县区局实施)。尽可能在报表开网期间开展实地核查,核实数据填报情况,发现问题要现场指导、现场解决,并将问题汇总整理,下发全地区自查自纠(市、县区局实施)。对于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果在数据报送期间,必须及时修改;如果已过数据报送期,省市局在核算下一级行业数据时必须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减(省、市局实施)。
6.建立责任包保制度
省局人口处每2人包保4市,市局和县区局同步安排人员配套,要不定期检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台账落实、实地调研等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紧盯责任落实和工作成效,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省、市、县区局实施)。
人口处包保责任一览表
包保人员 |
包保对象 |
李方启 付蜀云 |
合肥市、芜湖市、阜阳市、宿州市 |
李 欣 张 伟 |
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 |
夏华泽 韦 伟 |
铜陵市、池州市、宣城市、黄山市 |
牛 逊 朱广余 |
淮北市、亳州市、安庆市、马鞍山 |
附件9
网络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方案(试行)
一、工作目标
夯实网络安全基础,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打造全省网络安全系统升级版,全面提升全省统计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水平。
二、重点任务
1.加强网络安全基础保障。一是督促尚未安装防火墙的县区统计局今年全部安装到位,解决基层缺乏防护手段问题;二是推进国产终端“真替真用”;三是提高正版软件安装率。
2.强化网络安全日常管理。一是规范用户、
3.提升网络安全意识。一是组织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意识讲座,学习网络安全最新法律法规;二是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工作举措
1.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核查。通过自查报告和实地抽查,一是督促各地硬件防火墙100%配备到位(省、市、县区统计局);国产终端单轨使用率达90%以上(省、市统计局);服务器和办公终端正版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安装率100%、服务器和办公终端杀毒软件安装率100%(省、市、县区统计局)。二是督促各地做好网络系统资产清单化、VPN
2.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每季度召集一次网络安全专题会议,听取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网络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网络安全知识和网络安全技术培训,提升网络安全意识(省、市、县区统计局)。二是制定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根据演练结果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提高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省、市、县区统计局)。
3.加强业务指导联系。一是各地明确网络安全管理员,严格落实突发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省、市、县区统计局)。二是不定期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省、市、县区统计局)。
4.探索开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试点。选择一个市进行试点,积累对统计专网网络进行态势察觉、跟踪、预测和预警等方面的经验(省、试点市统计局)。
5.建立责任包保制度。省局数管中心人员分4组,每组包保4市,市局和县区局同步安排人员配套,要不定期检查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数管中心包保责任一览表
包保人员 |
包保对象 |
杨乃平 陈军(数管)徐静 |
淮北市、宿州市、宣城市、铜陵市 |
刘 刚 钟 扬 |
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 |
吴 俊 吴 伟 |
亳州市、阜阳市、芜湖市、黄山市 |
吴 江 费 超 |
六安市、马鞍山、池州市、安庆市 |
附件2
宣城市2022年统计基层基础重点工作任务
1.适时举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启动“统计信用”赋能基层基础建设“试点、总结、推广”三年行动,2022年在宣州区先行试点,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评星定级;
3.成立全市强基培训讲师团,定期对乡镇(街道)、新入库纳统单位和重点单位统计人员开展强基云培训;
4.严格落实 “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常态化开展新增入统企业(投资项目)靠前服务。
5.配合省统计局做好电子台账试点工作;
6.加强基层统计队伍管理。
主办单位:宣城市统计局 网站标识码:3418000024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 政务中心12楼 邮编:242000 电话:0563-3014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