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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1341/202503-00009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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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31
宣城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09:23 来源:宣城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以来,宣城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教育引导统计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规范开展统计工作。现将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升统计法治素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各项任务与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部署、协调督办,推动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理论学习和统计法治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学习会等多种会议,借助安徽干部教育平台、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平台,开展宪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行政领导干部全年学法100学时,全员通过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考试。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0月份,局主要负责同志应邀为市委党校第42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作题为《坚持依法统计 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统计法治讲座。四是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求,9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线上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二)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职责

一是规范文件制发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配备1名通过司法考试的行政人员为公职律师,参与单位文件制发及决策论证。严格执行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持续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保障统计部门法定职权的行使。二是严格数据质量管控。印发工业、投资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建立全面自查、报告期抽查、重点执法检查和即时核查四位一体的统计数据质量监测核查机制,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三是落实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做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证信息公示等信息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按季度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数据,增强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全年共答复各类问政近百条。

(三)弘扬法治精神,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

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连续5年实现统计法进党校县域全覆盖;联合县级政府创新开展统计法治警示教育巡讲,累计覆盖县直单位及乡镇街道领导干部600余人。向市直有关部门发函,提醒各单位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等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统计部门组织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二是推动法治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落实“逢会必讲统计法”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业务培训会、工作布置会、年报会等会议首课。常态化开展现场普法,结合报表布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嵌入式开展对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灵活运用新媒体,创新普法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统计法社会知晓率,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统计意识。

(四)强化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法治监督效能

一是夯实执法监督根基。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市拥有统计执法证人员30名,7个县市区仅1个未达到独立执法条件选派持证人员参加全省执法业务培训,抽派执法骨干参与省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提高持证人员调查业务和执法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统计协作机制,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始终保持统计执法严查严办的高压态势,2024全市共对144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制定《宣城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约谈办法》,年度内分2个批次对4个县市开展统计约谈,对3个县市有关问题在统计系统内通报批评。三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及时向市委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选派统计骨干参加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按要求向市委巡察机构提供对巡察对象的统计监督情况。四是扎实抓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印发整改工作方案,明确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集中整改期间通过建立周报告制度、发送工作提示函等方式,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期高效完成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全面。当前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宣传内容也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导致部分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认识了解不深入对数据查询、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配合度二是执法根基仍相对薄弱。“懂执法的不懂专业”“懂专业的不懂执法”现象较为普遍,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升;县级执法人员偏少,大部分仅满足不低于两人的最低要求,且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执法实践经验不足,常态化配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面临挑战。三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当前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方面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监督协作手段不够多样,信息共享不够充分,尚未形成有效合力。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始终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扎实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提高统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将精准普法融入统计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开展嵌入式贯通式普法。同时,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生动有趣的统计法宣传短视频、图文信息,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了解,增强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违法必究”认真查处各类统计违法举报线索,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强化执法和专业联动,提高执法人员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以执法实践促进能力提升。加大统计违法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震慑作用。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贯通协作,提升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