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推荐,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扬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30日至4月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4月1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5091
电子邮箱:34795728@qq.com
附件:1.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宣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