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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2019年季度全市生产总值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宣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4-2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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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统计局和宣城市统计局共同对2018—2019年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18—2019年宣城市季度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181季度

312.4

8.8

20181-2季度

651.7

8.8

20181-3季度

1013.2

8.7

20181-4季度

1418.9

8.3

20191季度

343.6

7.4

20191-2季度

725.8

8.3

20191-3季度

1123.3

7.8

20191-4季度

1561.3

7.8



说明:

1. 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和国际惯例,当地区生产总值年度数据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季度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订。

2. 此次修订的是2018年前三个季度和2019年前三个季度的全市生产总值。全市生产总值2018年全年修订数和2019年全年初步核算数已分别于20202月和20201月发布。

3. 表中总量数据按现价核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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