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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消费倾向和需求分析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5-2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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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投资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占主导地位,而消费的贡献率相对偏低。进一步提升居民消费倾向,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形成以消费需求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对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一、现状及特点

(一)居民消费倾向变化特点

居民消费倾向分为平均消费倾向[1]和边际消费倾向[2]。这两种倾向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反映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变化趋势。通过分析居民住户调查资料,我省居民消费倾向呈以下变化特点:

1、城乡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变化差异性大。由于城乡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导致两者呈不同的变化趋势,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总体呈降势,农村波动性较大。2000年,我省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为80%,随后持续下降,2012年下降至71.4%12年间下降了8.6个百分点。由于农民收入水平较低,不同时期收入增长快慢不同以及消费热点差异,其平均消费倾向也因此产生较大波动。2000年,全省农民平均消费倾向为68.3%,到2005年升至83.2%,但此后呈缓慢下降趋势,到2012年已下降至77.6%,由2000年低于城镇居民11.7个百分点变化为高6.2个百分点。

2、城乡居民边际消费倾向较高、且农村高于城镇。通过建立消费支出与收入间的相关关系数量模型,分析得到我省农民纯收入每增加1元,农民消费支出平均约增加0.80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平均约增加0.6884元。这种现象表明城乡居民每年新增的收入大部分均用来满足其日常消费需求,其中农民更是如此。

(二)居民消费需求变化特点

2000年以来我省居民消费需求变化趋势看,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居民消费规模扩大,但占GDP的比重趋于下降。2011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中,居民消费总量为5995.1亿元,是2000年的3.7倍,年均增长12.7%;同期GDP总量由3041.2亿元增加到15300.7亿元,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5.8%,居民消费增长低于同期现价GDP增幅3.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由2000年的53.1%下降至39.2%11年间下降了13.9个百分点。二是居民消费中,农村比重趋于下降,城镇不断上升。近年来,我省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由2000年的28%提高到2011年的44.8%,提高了16.8个百分点。由于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导致农村居民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由59.7%下降至27.1%;而城镇居民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则由40.3%上升到72.9%

居民消费需求构成情况

年份

生产总值

(亿元)

居民消费(亿元)

居民消费

GDP比重

%

合计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2000

3041.2

1615.4

964.5

650.9

53.1

2005

5350.2

2399.4

880.2

1519.2

44.8

2008

8851.7

3679.3

1205.8

2473.5

41.6

2009

10062.8

4188.3

1325.7

2862.6

41.6

2010

12359.3

4873.4

1499.4

3374.0

39.4

2011

15300.7

5995.1

1625.2

4369.9

39.2

二、制约居民消费需求的因素分析

1、收入水平不高制约居民消费增长。收入是决定消费的最根本因素。近年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均位居全国前列,2008-2012年我省农村、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5%12.9%,增幅高于全国1.2个和0.7百分点。增速虽然较快,但收入水平依然不高,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居全国第15位,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5.6%;农民纯收入居全国第20位,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0.5%。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消费能力和愿望。2011年,我省居民人均消费水平10054.7元,相当于全国的81.9%,居全国第17位,低于湖北、湖南,在中部居第3位。

2、收入分配不合理制约居民消费倾向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且呈降势。2011年,全省初次分配总收入中,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住户部门分别占10.5%31.6%57.9%;在可支配总收入中,分别占19.5%25.7%54.8%。与2005年相比,住户部门在初次分配总收入和可支配总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下降7.3个和6.9个百分点。二是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从城乡看,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由2000年的3358元扩大到2012年的13863.7元,相对差距(城乡收入比,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由2000年的2.74扩大到2012年的2.94。从行业看,200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12011年达到最高值3.2,行业间的绝对差额由5316元扩大至45687元。由于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低收入居民有消费愿望但购买能力较低,高收入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满足后,消费倾向递减,从而造成整体消费倾向下降。同时,也使新的消费热点拉动力难以集中,培育消费热点难度加大,抑制消费需求扩张。

3、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制约居民消费能力释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使居民减轻消费者后顾之忧,减少未来支出预期,释放即期消费能力。近年来,随着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的落实,特别是民生工程持续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末,我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83.7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59.8万人。但是,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农村,社会保障尚未做到全覆盖,保障水平仍然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消费信心,导致居民家庭压低消费,倾向储蓄。

4、非消费性支出日益扩大制约居民消费需求拓展。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居民生活空间迅速拓展,各种社会保障金缴纳、房贷、以及捐赠、赡养、人情费用等非生活消费开支项目越来越多,占用消费支出比重越来越大。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非消费性支出6409.1元,占总支出的30%;农村居民人均非消费性支出3006.6元,占总支出的35.1%。非消费性支出的扩大必然挤占生活消费支出,影响消费水平提升和消费需求拓展。

三、几点对策建议

1、建立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筑牢消费需求基础。相对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的增长,2008-2012年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均低于同期GDP现价18.5%的增幅。针对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的现状,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建立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居民增收长效机制,提高居民实际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家庭购买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居民消费倾向。收入差距过大,不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按照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低收入家庭的边际消费倾向大于高收入家庭,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高于城镇居民。因此,要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打破垄断行业超额利润,强化国民经济再次分配与财政调节功能,校正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进而提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扩张消费需求。

3、实现充分就业,扩大消费载体。只有充分就业,人们才能获得更多收入,增加消费。消费水平提高反过来又刺激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就业率。我省人口众多,就业总量矛盾依旧比较突出。为此,政府应鼓励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在市场准入、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开放民间投资领域,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开辟新的就业途径;加快中小城镇建设,扩大城乡剩余劳动力的就业空间。

4、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消费信心。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程度和保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居民即期消费和储蓄。为提高居民即期消费信心,仍要持续加快医疗、教育、住房体制改革步伐,切实解决好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防止消费倾向下滑及储蓄倾向的非正常上升。要优化政府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公共支出,让广大城乡居民降低收费性消费预期和家庭刚性投资开支,增加现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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